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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对来乌实习的2021届大中专毕业生实施补贴政策
日期:2021-05-10 浏览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18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三十二场新闻发布会。

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说,为解决2021届大中专毕业生来乌求职实习的实际困难,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在乌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稳定其毕业就业意向,乌市针对2021届来乌鲁木齐市实习的大中专毕业生实施实习补贴政策,鼓励在乌鲁木齐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疆内外各高校(含高职院校、技校)签订实习协议,由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实习单位提供伙食的,给予该单位每人每月600元伙食补贴;不能提供伙食的企事业单位,将600元的伙食补贴发放至个人,补贴时限根据实习期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

就业实习补贴采取用人单位“先发后补”的方式实施,实习生实习期满3个月后,由实习单位次月进行申报。申请实习补贴的企事业单位首先向所在区(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县)人社、财政部门初审、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县)财政部门,最后由各区(县)及时将资金发放至各实习单位。

为及时掌握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状况及补贴落实情况,将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0991-4639654,确保实习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乌鲁木齐市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严格核查,及时处理。